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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护航美丽北疆 强化国家版图意识
2018-08-28
  ——第15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纪念新法颁布一周年
  测绘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事关“工农商学军、东西南北中”。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和测绘信息化水平的提升,造成地理信息服务需求迫切与地理信息供给制度不充分之间的矛盾,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测绘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结果,完全适应新时代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测绘法》实施的一周年以来,确实为服务丈量美丽中国提供了制度供给,更为增强国家版图意识提供了法治基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立法宗旨,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能力显著提升,并全面融入美丽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和新时代经济转型的大市场,不断为建设现代化的亮丽内蒙古释放制度红利。
  新法纲举目张   重在应用监管
  新《测绘法》针对当前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遵循“加强共享、促进应用,统筹规划、协同指导,规范监管、强化责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在加强测绘成果共享应用、统筹卫星导航基准站建设应用、强化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管以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方面对原测绘法进行了修改。新《测绘法》比原法增加“监督管理”一章,共10章68条,为建立健全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拧紧国家地理信息安全阀门纲举目张。
  一是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新测绘法要求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并就建立基准站建设备案制度,以及基准站的运行维护、安全标准等作出规定。
  二是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激发地理信息产业活力。新测绘法要求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并就建立基准站建设备案制度,以及基准站的运行维护、安全标准等作出规定。
  三是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完善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新测绘法在总则中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四是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制度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机制,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新测绘法建立了地理国情监测制度,要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理国情监测。
  五是“放管服”协同推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新测绘法没有新设行政许可,并取消基础测绘规划备案、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审批,下放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同时规定对测绘单位实施信用管理,首次要求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更加强调对地理信息市场和从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信息应用共享   护航亮丽北疆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直接关系着北疆安全稳定和向北开放战略。新《测绘法》推行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全力推动配合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坚决捍卫新《测绘法》的各条“红线”,通过天地经纬绘制、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应用共享,为北疆的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和开放繁荣提供精准安全的地理信息供给。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建立和维持国家高精度、动态、地心、三维坐标框架的基础设施,内蒙古已建成170多座覆盖全区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2017年新《测绘法》推出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自治区国家安全厅联合开展了全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有区内外500多个经授权企业无偿使用该系统;全区具有权威性、唯一性、统一性和高精度的内蒙古三维现代大地测绘基准已建成,并提供高精度、三维、动态基准服务;1:25万、1:5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全区,实现每年更新;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自治区国土面积超过55%;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覆盖大部分城镇地区;高分辨率航空摄影数据覆盖自治区103个旗县政府所在地;全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全面完成,查清了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建立了地表覆盖、地理国情和人文自然地理要素等成果数据库;建成了自治区区域数据资源最权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内蒙古。
  近年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一带一路”、精准扶贫、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呼包鄂经济圈、东部振兴、和林格尔新区等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工程和重点项目工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充分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开展了大青山南坡生态、河套平原农业发展、鄂尔多斯市露天煤矿生态环境、自治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建设与研究等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试点项目并形成专题监测报告,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2017年初,在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第一时间为内蒙古大兴安岭毕拉河森林火灾提供了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服务,应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编写了分析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掌握火灾发生区城的地理信息状况和灾后重建提供了基础资料。
  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与中国地图出版社共同研制了蒙文版《世界地图》、《中国地图》、《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并向内蒙古各大学、蒙古族中小学、蒙古族幼儿园和基层社区、自治区各大媒体赠送了蒙文地图,受到蒙古族同胞的热烈欢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主持编印的《地图礼赞一献给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图集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2017年主题出版物。
  新《测绘法》颁布一年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关于促进地理信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以大数据为突破口,提出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措施及目标,为推进全区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行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印发实施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测绘资质业务办理标准化手册》的编制完成,为我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加强放管服工作,加强测绘资质的事中事后管理,开展测绘资质巡查、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资质单位进行约谈,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取得实效。
  强化版图意识   普法全面覆盖 
  新《测绘法》将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问题地图”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及国家安全利益,排查整治“问题地图”是落实新法的重大政治任务。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国家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等多家单位在全区范国内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全区共检查单位1754家,检查各类地图1604幅,抽查各类地图432幅,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发布了标准地图,为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提供地图审核、整改服务600余次。接受了国家专项行动第三巡查组的抽查,并对全区12个盟市的地图市场开展“回头看”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地图违法违规行为,取得实效。
  自2017年新《测绘法》实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始终将普法宣传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引导行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新法在2017年7月1日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第一时间进行了宣传,8月29日在《内蒙古日报》张利平厅长亲自撰文宣传测绘法,利用一整版面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知识;在连续举办的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培训班、乙级以下资质单位负责人培训班上大力宣贯新《测绘法》;订购新《测绘法》有关读本600余套,配发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印制2000份宣传材料广泛发放。与此同时,各盟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制定了年度测绘普法经费预算,抓住测绘法宣传日契机,全区14个盟市形成联动,采取不同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2018年8月29日是第15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也是新《测绘法》颁布一周年,宣传主题为“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共同守护美丽中国”。在过去的一年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把新法贯彻实施摆在供给侧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实则是把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统一起来,为护航美丽北疆建设和捍卫国家版图完整提供了与时俱进的制度保障。今后,内蒙古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将按照国家自然资源改革的总部署,顺应改革,抢抓机遇,发挥测绘地理信息优势,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的调查与管理,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建设。
  转自自然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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